作者:何锦前 唐靖萱
一、虚增利润案引发的退税争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对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税法与资本市场休戚相关,自然也应当关注上市公司的行为规范问题。
(相关资料图)
一般而言,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纳税人通常选择以隐匿收入的方式减少税费支出。但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特别是金融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不少企业反其道而行之,虚增利润、多缴税款以实现彰显业绩、融通资金等目的。在资本市场特别是在股票交易二级市场,股价直观地反映上市公司价值,一些上市公司更是选择通过财务造假手段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给投资人传递误导性信息,以实现抬升股价的目的。这已成为资本市场的沉疴顽疾。财务造假往往意味着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相应地,这些企业多缴税款既是虚增利润的结果,也是其用来伪造利润虚增假象的关键手段,因为,有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数据作背书,其利润增长更加逼真。由此引发的问题是,这样的企业能否就其多缴的税款申请退税并获批准?在这方面,华讯方舟案即为典型个案之一。
2021年7月20日,河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载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于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的现象,故对该企业以及主要责任人处以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27日,华讯方舟董事会发布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披露,华讯方舟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回以前年度因虚增利润所缴企业所得税,并获得税务机关批准,于2021年6月收到2017年及2018年对应的退税款,合计15 240 015.46元。
华讯方舟在虚增利润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后,顺利获得税收退还,在资本市场引起了很大反响,关注相关问题的实务界和理论界人士也争议不断。这并非首个案例,但却是近年来争议最大的案例。早在2019年,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曾同样因虚增利润受到证监会处罚后,成功获得宁波市慈城税务所退还的2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款。或许是华讯方舟案的退税金额巨大,也可能是继圣莱达案后再一次刺激了各方的神经,华讯方舟案引发的争议远比圣莱达案激烈。实际上,此前圣莱达案引发的质疑之一便是:在《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对股价的抬升动辄数以亿计,但其对应的法定罚款幅度有限,顶格处罚也仅60万元,而税务机关退还税款远超罚款金额,是在变相“鼓励”上市公司造假违规。但也有不少人认为,税务机关既然同意退还税款,应当自有其道理,税务机关应当是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作出的退税决定,如果不这样处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还可能存在渎职风险。这种看法在圣莱达案之后同样有体现。有人认为,纳税人虚增利润故意多缴税款,事后申请退税的,只要不超过《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所定三年期限的,均应退还税款,“税务机关给纳税人办理退税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只不过该公司退税的依据太过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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