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企:重视研发,也要重视涉税事项管理

2023-10-12 10:29:37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裴石明 许蒙亚

在今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夕,记者走进了几家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单位。拥有一条条现代化生产线、一个个专利证书、一套套统一生产标准的现代农业企业,颠覆了记者对农业企业的认知。更让记者惊讶的是,在涉税管理上,作为新型农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的负责人正在追求新目标:将财税系统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打造现代化涉税事项管理新模式。


(相关资料图)

记者调查:

研发已成现代农业企业的“标配”

当记者走进怀仁市龙首山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会客室内,两侧满是表彰、奖状的荣誉墙十分夺目。最为吸引记者的是,左面墙第三层连续几个竖放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包括“高效连续化工业米饭燃气生产线”“一种降低挤压膨化即食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的方法”等。记者不禁感慨:一家农业企业,竟然有这么多项专利技术!

作为一家养猪企业,山西省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的“现代感”也给记者留下深刻印象。在驱车去往该公司三分场的路上,记者想象着现代猪舍的模样。印象中,传统猪舍附近的空气比较难闻,然而,到了三分场门口,记者并没有闻到异味——这是企业运用先进技术除臭灭菌的成果。记者注意到,每个猪舍内都配备有巡检机器人,负责监测猪舍内的温度、湿度以及各项重要指标,并实时传递到智能化健康管理系统上。

“对于现代农业企业来说,研发越来越重要。”龙首山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建宏告诉记者,与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生产科技含量较低不同,现代农业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管理方法,对农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农场化生产。如果可以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成果转化,现代农业企业可以在精量播种、精准用药、精准施肥、保护性耕作和水肥药一体化等方面,逐步实现优质高产高效。

然而,现代农业企业的研发,是一个复杂的领域。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员张耀文介绍,现代农业企业的研发,呈现出技术难度大、季节性强、生命周期较长、多学科融合等显著特点。例如,农业企业的技术开发周期较长,可能涉及多个行业的规范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研发流程设计的环节较多。同时,农业产业链较长,研发部门内部分工较其他行业更为专业细致,造成企业在协调管理上难度较大。“基于这些原因,现代农业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研发上,对涉税事项的管理还不够精细,我们正在努力补好这一课。”文建宏说。

专家分析:

研发费用及项目管理十分重要

走进山西省的几个示范基地,谷穗儿弯着腰,棉花咧着嘴,玉米粒儿在闪闪金光里打着滚儿,一派丰收景象。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与企业负责人的话题,逐渐转移到涉税管理上。[page]

多位现代农业企业负责人表示,现代农业之所以冠以“现代”之名,不仅是因为实现了高科技武装,而且是实现了理念上的突破——突破了传统农业局限在种养殖范围的狭小空间,通过食品加工业、农产品运销等,向农业产前部门、农业产后部门广泛延伸,从而形成了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组织体系。因此,作为现代农业企业,涉税事项的管理理念也要随之更新。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现代农业企业涉税事项管理的短板,在研发费用的管理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农业企业的研发难度大,企业更多关注的是研发是否成功,相对缺乏研发费用的管理意识。部分企业可能会因无法准确归集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终影响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针对这一点,作为有着一线农业企业税务管理服务经验的税务干部,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副局长沈虹建议现代农业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管理要尽快重视起来——可以从组建专业财税管理团队入手,先处理好一些基础性事项。

“厘清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可以列为现代农业企业优先考虑的事项。”沈虹表示,根据现行政策,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辅助台账,分项目梳理、确认。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农业企业与技术单位合作研发过程中,签订的多为技术服务合同,直接向专家支付的咨询费用只能在“其他相关费用”中扣除,且可以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一旦遇到比较复杂的涉税问题,现代农业企业的负责人很想寻求具体税务处理的确定性,以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比如,山西省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已经应用到实践的生猪育种技术、饲料配方技术和自动化饲喂系统等多项技术成果,都是母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对此,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经理徐亚辉非常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子公司能否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有关专家分析,应按具体技术的具体用途区分处理。如果基地单位使用母公司授权的技术进行研发,且相关研发项目符合条件,则基地单位可以按照政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如果仅将母公司技术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则属于现有技术成果的直接应用,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困扰现代农业企业的涉税问题,对税务管理比较成熟的企业来说也许不是问题。”作为有着近20年研发服务经验的专家,德勤税务合伙人周瑜杰建议有条件的现代农业企业,尽快建立完整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以全面提升税务管理能力和涉税事项处理的确定性。他说,农业产业开发周期较长,同时涉及多方面行业规范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特点。作为现代农业企业,应在立项阶段、研究阶段、开发阶段、试生产、成果评估等环节进行过程管控,对研发全流程开展识别和分析,并规范文档管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与监督,以确保管理流程的规范实施。[page]

企业目标:

将财税系统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

记者走进龙首山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近100平方米的展示中心,一整面LED墙分为两个区域,左边屏幕展示农业管理平台的整体情况,展示共有地块面积,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空气温度、湿度、光照、风速、风向、雨量、大气压力等气象数据;右边屏幕显示某一地块的实时监测场景,管理人员点击不同地块,展示内容实时切换……

据记者了解,为减少人工录入、核算,龙首山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收购、出入库、加工、销售等环节使用信息化工具和软件,实现财务和涉税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自动开具发票。每个月开具发票的时间,由原来的2天~3天,缩短为几分钟。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计划将财税系统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中,这样可以打造更加完整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级业财税一体化管理。北京中税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税网云事业部总监孟超认为,随着税务部门智慧税务建设步伐持续加快,现代农业企业将财税系统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的做法将给其带来“超乎想象”的好处——既能大幅提升交易效率、简化交易流程,又能有效降低涉税风险。

多名税务专家建议现代农业企业,在加强内部税务信息化管理的同时,可以结合自身需求,充分利用税务部门的信息化产品。据悉,近几年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大数据,陆续推出“税融通”“税收大数据助企补链强链”等信息化服务产品。如运城税务在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围绕涉农税收优惠红利的加持作用,利用税收大数据自动适配、智能推送符合企业经营实际的重点税收优惠政策;在农副产品加工环节,依托市县两级“智税中心”开展税源监控,向现代农业企业推送税收健康体检报告;在农副产品销售环节,利用全国供应链查询系统帮助现代农业企业畅通供销渠道等。“智慧农业加上智慧税务,未来一定会产生全新的应用场景,非常值得期待!”孟超说。

(参与采写的还有:龙红星、杨振兴、罗国华、武顺、牛开宇、张梦茜、胡劲汉、程瑛婷、许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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