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邹胜建议投建涉农项目的企业,增强依法纳税、自觉遵从税法的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收购台账、留存农产品销售者身份信息等方式,确保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以及收购发票与企业生产能力、费用和产量之间的匹配性,尽可能避免虚开风险。
(参与本文采写的还有:宿红宇、孙得芯、孙思达、闫钊、张阳、刘书怡、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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