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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决定7月30日12时将京津冀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要求有关省市即刻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迅速周密有序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同时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滚动开展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强化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科学精准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充分运用骨干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加强河道应急清障和堤防巡查防守,抓好水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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