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莉丽 茅思烨 本报记者 虞立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告人杨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00万元;被告人毛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日前,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湖州“4·15”虚开骗税案作出终审裁定。此时,站在法官面前的杨某、毛某等人重重低下了头。至此,一个耗费税务干部大量心血的骗税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则预警评估引出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在对A公司开展出口退(免)税预警评估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销售增幅异常、出口货物价格明显高于全市同类产品价格以及报关“舍近求远”等疑点,并在2020年1月将疑点移交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案源后,立刻进行研判分析,并迅速指派检查人员,对A公司实施立案检查。
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研判案情,明确调查方向。
A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一般进出口货物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某。
检查组针对A公司交易数据量巨大、数据种类繁多以及资金往来、发票和报关单信息错综交织等现状,利用税务大数据,对A公司财务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出口经营信息等资料进行穿透分析,并通过核查账簿凭证、函调协查,发现A公司存在重大涉税疑点:一是该公司上游供货企业以及交易业务存在异常情况;二是出口商品虽有形式上的合同,但购销合同不载明具体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业务真实性存疑;三是资金流向异常,核查企业上下游账户及法定代表人、关系人等银行卡交易信息后,发现存在资金流向疑似地下钱庄的情况。检查组初步判断,A公司存在买单配票骗税嫌疑。
鉴于案情重大,2020年3月,湖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将A公司案件线索移送至湖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请其提前介入。2020年4月15日,公安部门立案,税警关银成立联合检查组,案件命名为“4·15专案”。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出口退税及征管数据,结合开票地址,加大对企业资金流、货物流和票流的甄别,及时绘制虚开、骗税和资金流向图,为案件检查找到突破口;公安部门运用部局资金查控、涉税犯罪分析模型等手段,理清涉案团伙架构、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20余人;海关提供用于发票数据核对的报关出口单据信息523条;人行配合对涉及的400余个关联账户和地下钱庄账户资金进行核查。四管齐下,团伙脉络逐渐清晰。
三家空壳公司揪出案中案
在对A公司的检查中,一些数据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A公司立案检查时被暂停办理出口退税,但其一部分业务转交给B公司、C公司继续处理。该案又牵扯延伸出B、C两家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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