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焦点:美国公司替代性最低税设计 对我国应对国际税改的借鉴意义

2023-06-21 10:24:27 来源:中国财经报

同时,可借鉴CAMT规则完善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目前,我国有关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制度已经形成基本框架并且运行良好,但总体多为一般性规定,具体实施细节的规定则不够明确,如“合理的经营需要”等概念缺乏较为明确的判断标准等。目前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制度下控股的判定标准较为单一,未来可考虑更为多元的设计模式,既包含表决权股份,又关注关联持股或分散股权(单一持有表决权股份低于10%)。此外,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升级,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和价值链塑造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竞争和营商环境的核心因素,尤其是跨国公司能够利用无形资产的隐蔽性和建立一定的价值链架构获取超额回报并将其进行跨国转移,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反避税管理的另一重点和难点是,我国自主无形资产的外流可能会引发税基侵蚀问题。因此,面对CAMT规则给现有国际税收治理规则体系带来的影响,可以进一步分析美国CAMT中涉及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措施,进而在落实“双支柱”方案中对我国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中合理商业目的的判定标准、受控外国公司应税所得的认定以及豁免条款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从而保持国际税收规则的稳定性并促进未来修法的平稳过渡。此外,我国可考虑合理借鉴GILTI税制中对境外无形资产所得的处理方式,保持税收中性,防止税基侵蚀。

随着国际税收规则复杂性的提高,我国需要认真研究国际税收治理的制度供给逻辑,运用整体、多层次的规制思维,构建由税务部门、投资者、消费者、科研开发者和海外运营商参与的多维度、多元化、全方位的税收治理体系。对于为应对数字经济挑战提出的大量税收解决方案,要密切关注OECD、联合国、欧盟以及各发达国家相关研究进展,对各个区域性组织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提出降低征纳成本和维护发展中国家税收主权及利益的改进动议。在此基础上,发挥新时代大国担当,加强国际合作,在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中巩固已有主动权,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和引领者,积极融入国际税收体系之中,在国际税收治理中增强中国话语权。(作者系致公党中国人民大学支部副主委、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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