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记者 田江韬 通讯员 杨钮 金银珍
检查期内,M公司的调运信息显示,其外运销售中煤只有1.8万吨,运出处理的废料矸石却有3万吨!在当地煤炭产出率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企业为何会产出这么多矸石废料?检查人员进行了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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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风控部门提供的线索,循迹追查,成功查办一起煤炭销售企业偷逃税款案件。M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以处理矸石废料为名,掩盖真实煤炭销售活动,通过虚假申报,共隐匿收入1441.24万元,少缴纳相关税费379.9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对企业作出补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89.94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涉案企业已补缴税款59.9万元,案件执行工作仍在进行中。
不合惯例的销售配比
2022年3月,六盘水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煤炭销售行业税收管理,对辖区企业经营状况加大了风险分析力度。
当地煤炭洗选销售企业的经营模式,是从煤企购取原煤,经过洗选和分类加工后对外销售。企业产出的煤产品按照利用价值分为精煤、中煤、泥煤和矸石四种。精煤是原煤洗选后去掉杂质的优质煤产品,产出比例一般为50%~80%;中煤是介于矸石和精煤之间的副产品,主要用于发电,产出比例15%~30%;泥煤是加工过程中煤粉与水混合成半固体副产品,主要用于生活燃料、砖厂添加剂等,产出比例15%~30%;矸石则是采、洗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价值低,少量与中煤配比后可用于发电,产出比例10%~20%。
在企业数据分析过程中,M公司2018年—2021年的经营数据和申报信息引起了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注意。
M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洗选产品的销售业务。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为康某,后变更为张某。2018年—2021年,企业销售额逐年下降,2018年销售额为11318.9万元。2019年起,销售额分别为9886.2万元、3224.1万元、零元;盈利分别为283.3万元、-183.4万元、-10.1万元。
从数据看,几年间,M公司共对外销售精煤18.39万吨,但中煤数量很少,仅2018年销售给F电厂和X公司中煤1.8万吨,2019年—2021年期间均没有对外销售中煤。
按照当地煤炭销售企业通常的产出比例推算,企业既然对外销售了18万多吨精煤,其产出的中煤不会只有1.8万吨,应该至少有4万多吨。然而2019年—2021年,企业为何在对外生产销售大量精煤的同时,只销售了不到2万吨中煤?
为加强煤炭产销管理,当地能源局实行“以票控煤”监管,要求所有煤炭产品销售方须登录煤炭调运系统,填写购销双方名称、煤产品类别及吨数、承运车牌号和交货地点等信息,生成煤炭调运票和煤炭产品放行单后,企业持这些单据,才能从事煤炭产品销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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