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芳 李燕 丁逍瑶 本报记者 施斌 文/摄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更换、电脑无法提取过磅资料、企业统计员“长期病假”……突击检查过程中,企业“状况”频出,检查人员不动声色,有条不紊“挖”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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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二稽查局”),根据土砂石开采行业风险分析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疑点,查处一起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费违法案件。涉案企业借用户购买毛石等石料不开发票之机,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假申报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近3000万元。第二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补缴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889.95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企业偷逃税款数额0.5倍罚款的处理决定。
检查组整理、分析涉案企业生产资料和销售凭证。
砂石产量,突显“缺口”
2022年5月,宁波税源管理部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传送的土砂石开采行业企业年度开采量等数据,对辖区企业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时,发现余姚市H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2019年—2021年纳税申报数据有疑点,具有少缴税款嫌疑,于是将企业信息传送给第二稽查局。
接到线索后,检查人员利用征管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软件,调取H公司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数据等,对企业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和研判。
H公司是一家非金属露天矿山开采企业,主要从事建筑用石料的露天开采,以及相关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业务。企业销售产品主要为石料、石子、机制砂等。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税率3%实行简易征收;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企业的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方式;自2020年9月起,企业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3%);企业所得税采取查账征收方式。
在分析企业以往涉税信息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在纳税申报方面的确存在异常。
砂石产量“缺口”明显。检查人员调取H公司往年的资源税纳税申报数据资料,结合税源管理部门传送的线索信息分析发现,2019年—2021年,该企业向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的开采石料量为1151万吨,但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石料开采数量却为1025.30万吨。即使剔除企业在砂石开采、生产过程中的损耗、销售滞后等各项因素,企业开采量与申报量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少缴资源税嫌疑。
不开票销售收入偏低。发票开具系统和企业申报信息数据显示,企业2019年—2021年开票销售的石料为800万吨,未开票销售的石料为0.73万吨。熟悉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人员认为,出于控制经营成本等考虑,石料开采企业一般均不大量存储开采出的石料,企业均以销定产,而且从该行业的购销特点看,企业申报的不开票销售量偏低,企业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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