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第二稽查局决定对2019年—2021年H公司的税收缴纳情况立案检查。
首次突查,“状况”频出
结合企业砂石开采的营运特点,检查人员决定首先对H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突击检查,获取第一手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以核实企业申报数据真实性。
检查人员在企业生产现场检查。
H公司的生产经营地,位于当地一座石山脚下,这里地处偏僻,周围居民较少,通信信号也不好。
检查人员到达企业后,依法向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告知书》,在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后,开始向王某询问企业经营情况。王某称,他自2022年1月起才开始担任H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企业经营由陈某负责,因此他对之前年度的具体业务情况并不了解。同时,王某称,自他负责H公司经营后,企业矿石开采销售和申报等业务真实无误,没有任何问题。
随后,检查人员对企业财务负责人吴某进行询问,但吴某表示,她是在前任会计离职后,2022年才开始负责H公司财务核算工作的,因此对于此前的企业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均更换,是凑巧?还是另有隐情?伴随着检查的进行和企业不断出现的“状况”,检查人员心中疑窦丛生。
检查人员决定兵分两路,一组人员负责调取企业账簿等生产经营资料,另一组人员负责实地核查企业生产情况。
在王某陪同下,检查人员到H公司生产场地进行实地查看。尘土漫天的企业生产现场,大型采矿设备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开采作业,还有一些装载着石材的车辆经过过磅房称重后,正在驶出厂区。
看到企业过磅房,检查人员心中一动,从事采矿、采石等生产的开采类企业,产品过磅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企业的产销均与称重和记录数据的过磅房有直接关系。
检查人员向王某提出检查过磅房的要求,王某犹豫了一下,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带着检查人员来到过磅房。
过磅房内,两名企业人员正忙着称重和开具当日过磅货物的过磅单。当检查人员询问过磅单是否为企业对外结算货款的依据时,两名工作人员看了一眼王某,轻轻点了点头。
检查人员随即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企业过磅单数据,王某称,因为企业地处偏僻、信号不好,因此过磅房电脑里一般只有当天或近几天的称重数据。
当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过磅单等资料时,王某含糊地表示,纸质过磅单由统计员李某统一保管,但李某请了长期病假,现在不在企业,因此资料暂时无法提供。
见企业人员不配合,检查人员暂停了生产现场核查工作。此时,另外一组检查人员,已完成了企业账册资料、收付货款单据等其他纸质经营资料的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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