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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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省市税务部门通过检视整改、调查研究,解决了一大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应以此为契机,将调查研究发扬光大,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实现税收工作的提质增效。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谓就完成了一半。应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对税收征管、执法、服务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难愁盼,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如多头推送税收风险应对任务,办税流程不够优,政策执行口径不一等。应对标先进单位,查找自身问题和差距,对照存在相同相似问题的单位,借鉴他人的解决措施。
问题存在于观念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等不同层级和领域,最终表现为税收工作中的短板、瓶颈及差距。应在学习思考、分析借鉴、梳理甄别中发现税收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尤其是主要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成因,以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笔者认为,正确的做法是正视问题的存在、重视问题的解决。解决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实践层面要强化“四项措施”。
措施之一:台账管理,抓好落地。应将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内部督察、调研督导等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按不同层次分门别类地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方式及整改时限,确保发现的问题无一遗漏整改到位。清晰合理界定整改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任务职责,科学安排整改完成时限,有的整改事项可根据难易程度分阶段完成。
措施之二:跟踪问效,持续改进。台账、清单销号不能“一销了之”,应适时注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跟踪问效。第一层次,通过查验系统数据、现场查看、听取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意见,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第二层次,对标先进单位,对照纳税人和基层的期盼,看工作是否还有更大的改进空间。第三层次,通过多渠道的调研了解,看在发展过程中是否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持续加以改进。另外,应对以前年度税务部门在内外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并已进行整改的重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按一定方法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纠正,防止“纸面整改”和“死灰复燃”。
措施之三:举一反三,复制拓展。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除了抓好整改外,还应注意将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复制拓展到相关领域,有效防止问题的重复出现,最大限度发挥以改促治的乘数效应。如广西税务部门优化制糖生产企业甘蔗收购业务中蔗农提供甘蔗收割、运输劳务发票代开措施,有效减轻了农民的办税负担。这些经验可以复制推广到其他涉农领域。[page]
措施之四:注重调研,转化成果。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的重要路径、解决问题的“钥匙”。应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使调查研究的成果及时转化,提升工作质效。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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