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金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2023-06-02 09:21:14 来源:中国税务报

实务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企业在年度中间开始经营。这种情况下,按照经营月份数所占比例计算,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举例来说,B公司2022年5月10日开始经营,不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制造业企业。2022年,B公司共发生研发费用4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发生研发费用60万元。相应的研发费用支出均未形成无形资产。

这种情况下,B公司2022年度经营月份从5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个月,第四季度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如果按照比例法计算,B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为400×3÷8×100%+400×5÷8×75%=337.50(万元)。如果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则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为60×100%+(400-60)×75%=315(万元)。可见,选择按比例计算,对B公司更有利。

合规填列纳税申报表

在纳税申报方面,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资料报送负担,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无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

计算方法确认后,纳税人还要关注纳税申报表的填列。假设A公司和B公司分别选择实际发生额和比例法计算当年度可加计扣除金额。那么,填报纳税申报表时,A公司应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50行“八、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栏次选择“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其他企业)——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B公司应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50行“八、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栏次选择“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其他企业)——按比例计算”。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是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同时,纳税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生产费用与研发费用混在一起不能准确核算等情形,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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