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却不作入账处理;高管、高级医技人员工资水平偏低;已扣未缴的税款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成为待弥补亏损额——种种不合理情况,使该机构业务疑点重重。检查人员决定加大J医疗机构的核查力度,查清疑点背后的真相。
资金核查的意外发现
检查人员认为,J医疗机构既然未将自然人借款业务列入账目,继续核查企业经营资料意义不大。既然相关借款的利息该机构已经按年支付,那么核查借款人资金流,应该会有所突破。
于是,检查人员调取8名借款人2013年—2022年的银行资金流水,与举报人提供的利息支付明细上的支付时间和金额进行比对,发现在固定时间段内,向8人支付利息的并不是J医疗机构,而是一家名为Y酒店管理公司的企业。
这是怎么回事?
检查人员结合利息资金的支付时间,对J医疗机构账簿进行针对性核查,发现每年在付息支付时间的前2天时间,该机构都会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中列支与利息相同金额的费用。检查人员仔细查阅了该科目后附的纸质凭证,发现这些原始凭证竟然是Y酒店管理公司开具的名称为“会议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迹象显示:J医疗机构具有虚开发票、将利息支出“变身”为管理费用,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违法嫌疑。
检查人员于是对Y酒店管理公司实施外调。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金流水和发票等证据,Y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人于某无法自圆其说,承认收取J医疗机构开票费后,每年向其开具“会议费”发票,并通过对公账户帮助J医疗机构转付利息资金的违法事实。经核实,Y酒店管理公司共向J医疗机构开具名目为“会议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427.7万元,J医疗机构均进行了增值税抵扣,并纳入成本予以税前列支。
与此同时,B组检查人员对该机构人员工资的核查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检查人员按照员工工作职能,结合工资表和人员名册,将J医疗机构人员分为医生、护士、医技、行政和其他院区人员等几大类别,并从社保机构调取该机构员工近三年的社保费缴纳记录进行比对分析,从中筛分出156名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剔除返聘的退休人员和实习期等暂不缴纳社保的人员后,最终发现该机构人员名单中有80人未缴纳社保。
检查人员从银行调取该机构自2013年起发放工资的流水明细,从中找出上述80人的银行卡号和相关流水信息,利用资金查控软件,对这些可疑人员的银行流水往来情况进行核查。
经过对时间跨度近10年、总量达2万余条的资金往来数据进行仔细筛查后,最终发现,2014年至2022年,J医疗机构向上述80人银行卡上发放的“工资”,最终均转入该机构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等38名高管和高级医技人员的银行账户,金额达129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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