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闻】技术资料如属于保密资料,企业财务部有必要留存吗?

2023-05-15 11:06:59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资料图】

问:您好,我就职于一家集成电路装备企业,是财务部的一名财务负责人。读过贵报5月5日B2版刊登的《研发是个技术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是“技术活”》一文后,深受启发,掌握了判定研发项目的标准,同时也掌握了证明大额研发支出真实性的方法,以及充分留存资料的必要性等。

目前,我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研发部认为技术资料属于保密资料,向财务部提供的意愿不强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必要向公司管理层进一步争取技术资料的保存权限?如果有必要,有哪些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读者:刘女士

技术备查资料,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需要留存的一些技术类资料文档,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等。

保留技术资料很有必要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干部马泽方常年为纳税人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咨询和辅导。他告诉记者,对于企业财务部门来说,保留技术资料很有必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将以下技术资料留存备查: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虽然政策未精确要求企业财务部门留存技术资料备查,但是刘女士的这一考虑是十分有必要的。”毕马威研发及财税优惠服务合伙人吴量说。在多年的服务过程中,吴量发现,税务部门会对技术备查资料进行初期查阅,对于研发项目属性不确定的,会转请科技部门进行项目鉴定判断。在实践中,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相关的检查、问询、备查资料收集等,均会首选与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部分资料可能需要在短期内予以答复。基于此,企业财务部门有必要了解技术备查资料的主要内容,这样有助于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所需技术备查资料。

吴量表示,实际上,企业研发部门的技术资料文档管理可能不仅仅包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的技术备查资料,如果没有针对技术备查资料的合理归档安置,可能对后续配合税务部门检查带来不利影响。吴量建议,企业财务部门可以与企业研发部门就技术备查资料归档安置进行协商,优选将相关资料留存在企业财务部门,或者要求企业研发部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备查资料文档进行单独管理留存,以方便后续直接调取。如果企业研发部门不配合,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说明情况,并争取企业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财务报告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2018864号-19   联系邮箱:29 13 23 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