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对审核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王丽、罗聪作为项目签字律师,在深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对其专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发表核查意见。你们在知晓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司法机关对其是否构成犯罪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情况下,未按照相关执业规则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第29问的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核查案件情况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直至深交所督促后,才核查确认相关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更新核查意见。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王丽、罗聪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据东方通披露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德平、王璐。
据东方通披露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为王丽、罗聪。
一创投行官网显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FirstCapitalInvestmentBankingCo.,Ltd.)(中文简称“一创投行”)的前身是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一创摩根成立于2011年,由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和摩根大通共同出资组建。2017年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了关于第一创业收购摩根大通持有的一创摩根33.3%股权的《股权转让无异议函》。2017年10月23日,一创摩根更名为一创投行,成为第一创业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一创投行共有两家分公司,分别为一创投行上海分公司和一创投行深圳分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国枫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4年。国枫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杭州和香港设有分所。国枫专业特色突出,尤其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实力超群,业内有口皆碑;在争议解决、房地产和建设工程、跨境投资与并购、知识产权、银行与金融、破产重整、税务、合规等专业领域,国枫亦凭借优秀的口碑和强大的专业实力居于业内领先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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