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后续追查,再一个税务部门也有要求,必须是实名的人脸认证,如果他本人前往税务局办理申领发票的业务,就会暴露自己的影像痕迹,然后在网上找了一个冯某,他是通辽的一个兼职的会计。
原来,犯罪团伙成员从不亲自出面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发票,而是在微信群或使用特定手机号码与会计服务公司业务员单线沟通,谈好价格,让其他人员帮着去领购发票。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冯某分四次以开发区4家涉案企业的身份,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25份。冯某又雇了三名会计工作人员,申领了空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51份。
警方从通辽市入住民宿和公共场所人员信息为线索入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寻。很快,一名经常出入民宿的外地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冯建红:有一个民宿老板介绍,有一个南方人和我们说的这个人大约相同,说他来我们这住过。所以我们马上就看他的登记,核实调查,这个正是我们视线中的。有一个是江苏徐州人,叫米某。李某婷辨认说这人就是与她见面的南方人。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米某及其同伙李某,随后将二人成功抓捕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2020年8月至9月间,他指使米某和冯某等多人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市税务局和兴安盟税务局共领取机动车销售空白发票达1398份。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锁定了李某的上线张某伟,并将其抓获。经专案组查证,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正是该犯罪团伙的头目。
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皓:发票中介会把这些车辆的相关信息,车主的姓名、车驾号、车辆价格提供给张某伟,张某伟按照发票中介提供的信息,指使自己带过来的“马仔”谢某进行发票的打印工作。发票打印好之后,他就把打印好的发票交给另一个“马仔”张某浩,张某浩把这些发票打包后邮寄给全国各地。
据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承担了组织团伙、搭建非法交易平台的角色。他通过网络骗取他人身份信息,跨区域批量注册空壳公司,快速骗取空白发票,快速集中虚开,快速逃走失联,形成出售、虚开、收受机动车专用发票的犯罪链条。
这些虚假发票开出后,被邮寄到全国各地,多用于组装车、走私车落户上牌,以及提高发票开票金额等非法用途。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依法宣判,被告人米某、李某等四人犯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累计181500元,予以追缴。犯罪嫌疑人张某伟因涉嫌虚开发票罪于3月27日被移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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