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告为主要收入的互联网平台能否享受研发优惠

2023-05-10 09:14:0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传统广告公司的研发投入较少,但互联网平台存在大量研发投入。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平台近年来蓬勃发展,法律法规滞后于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也有观点认为,此类互联网平台的研发多以娱乐、生活应用为主,所以禁止其享受优惠政策,正体现了税收调节经济的导向性作用。

我国的新兴互联网平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建议对以广告为主要收入的互联网平台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利弊以及对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和探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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