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深圳住宅品质,进一步规范建筑设计,8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结合群众关注度高且存在设计提升空间的建筑设计问题,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住宅设计品质提升指引(第1版)》(以下称《提升指引》)。
从内容上来看,《提升指引》共总结了26条提升建议,其中包括超高层住宅电梯应配置的数量、地下车库机动车与墙净距的规范、带有商业裙房的居住小区如何布局通风井、卧室开间和进深净尺寸的要求、相邻住户门或户门与前室门并列布置的间距等等。
其中,以下几点提升建议受到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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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超高层住宅电梯配置少,上下班高峰时段候梯时间长的问题,《提升指引》提出:超高层住宅应结合实际使用人数和住户体验,合理配置电梯数量。当超高层住宅标准层户数大于等于5户时,每楼栋电梯数不宜小于3台;
2、针对地下车库入户大堂前未设置专用人行通道,满布车位,影响日常活动的问题,《提升指引》提出:地下车库入户大堂,应布置疏散宽度不小于1.1m的人行通道,通道处不应布置车位。当此通道为无障碍通道时,其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2m;
3、针对地下车库机动车与墙净距不足的问题,《提升指引》提出:机动车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之间最小净距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规定的尺寸,且在进行车库设计时充分考虑墙、柱装饰材料厚度。例如,小型车位布置于墙与柱、墙与相邻车位之间时,停车位宽度方向净尺寸不应小于2.7m;
4、针对相邻住户门或户门与前室门无法同时向外开启的问题,《提升指引》提出:相邻住户门或户门与前室门并列布置时,门扇间最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4米;当户型布局设计为L型时,门扇开启时最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6米;
5、针对住宅户门向外开启占用公共走廊宽度或影响正常通行的问题,《提升指引》提出,在设计时应考虑户门开启后对公共走廊的影响,开向公共走廊的住宅户门开足后,不应影响公共走廊无障碍通行和日常生活需求的最小净宽尺寸1.2m要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采用住宅户门内开的方式;
6、针对单人卧室无法满足普通床摆放的净尺寸要求的问题,《提升指引》则提出,在住宅设计时,应同步考虑墙体抹灰、踢脚线等装饰装修的工艺做法和材料厚度,确保卧室开间和进深净尺寸均不小于2.2m,其使用面积不小于5m²。
该通知同时提到,《提升指引》作为新建住宅设计品质提升的主要举措,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新建住宅项目设计应按本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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