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筱晓
按照最宽松的18岁计算,现在的未成年人也是出生于2005年之后的了。大约在此之后5年,中国就开始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形象地说,二者算是“同辈”。
人们习惯把本世纪以来出生的人称为“互联网原住民”。所谓“原住民”,除了触网时间早,更重要的属性是,不同于80后和绝大多数90后是在线下世界形成对世界的基本认识,这一群体的三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网络环境参与塑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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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一些已为人父母的年轻人会感慨,相比于自己的父辈,如今带娃难度又增加了:除了要防范现实中的危险因素、不良引导,还要抵抗网络空间可能出没的“洪水野兽”。
借助一些手段,家长、学校可以一定程度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时长和目的。然而当今社会,或许没有一个孩子能在隔绝互联网的“真空”中长大。他们需要借助网络学习、获取信息,更何况一些正能量的“网红”已经走进了考试试卷——说得实际点,孩子总要答题拿分吧。
作为人类科技发展的成果,互联网归根结底只是一种工具。工具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其产生作用的差异源于使用方式、目的的不同。
在某视频平台上,一位目前就读五年级的小学生“Vita君”因为录制了一系列编程教学视频被不少网友熟知。在福建厦门,一位初中生博主拍摄的各种科普、实验视频也在全网吸引了千万级的粉丝,其中大部分是学生。
虽然还只是孩子,但借助互联网,不少未成年人在学到知识、培养出特长的同时也变成了信息、技能的分享者,在无穷的网络世界中拥有了自己的小小舞台。倒退20年,这完全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当然,就像新闻里不时出现的,也有未成年人“着了互联网的道”。有人沉迷游戏、直播进而无限制充值、打赏,有人将网络当作欺凌同龄人的战场,有人遭遇网络诈骗,有人卷入了交易纠纷……
作为特殊群体,在现实社会中,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都受到法律重点保护。当网络成为伴随孩子们成长全过程的要素时,同样的“偏爱”和照顾在虚拟空间里也不可少。2021年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新增了“网络保护”的相关内容。
老话说孩子就像一张白纸。这张白纸在网络世界里会被涂抹成什么样的颜色,主动权很大程度上并非在未成年人这边。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家庭监护、学校教育、互联网平台管理的水平和状况都影响着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情况。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大亮点即细化了网络开发者、监护人、社会组织等在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中承担的责任。此外,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同样对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这意味着,守护未成年人的数字世界,已不再只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父母悉心教导的表现,而是越来越清晰的法律规定,是逐渐成熟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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