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衣柜图纸、样品、技术要求等材料。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工作。
(四)甲方应及时接收衣柜,并进行检验。
(五)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价款。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衣柜的质量、数量等进行监督检验,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资料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及技术资料。
(三)乙方交付衣柜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及发票等。
(四)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衣柜享有留置权。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衣柜。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衣柜定作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六、验收
甲方应对衣柜的用材、数量、商标、规格、色泽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及时提出。
七、衣柜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企业衣柜产品标准。
(二)安全标准:执行gb18584-XX木衣柜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三)售后责任保证:执行《________衣柜行业产品“三包”责任规则》。
八、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衣柜未达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乙方返工或更换后,仍未达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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