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防无形资产流失 近一段时期,在企业改制登记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过程中,只注重对厂房、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的评估折股,而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财产权利(如商标权、名称权)存在低评、漏评甚至不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产流失。
2、此种现象必须引起企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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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前企业应主要防止以下几种无形财产权的流失: -----谨防商标权的流失。
4、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使用、转让、许可等方面的权利。
5、商标注册人享有它,不是直接占有物质财富,只是以非物质形态所享有的权利。
6、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商标还是企业素质、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企业竞争实力的象征。
7、商标权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其本身就是注册人资产的组成部分。
8、《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权、工业产权、非专业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9、 -----谨防专利权的流失。
10、专利权是指专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已公开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11、根据《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12、专利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属于特殊财产权,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13、专利权人除自己实施专利外,还可以通过有偿转让专利权、有偿许可他人实施等途径来实现经济效益。
14、 -----谨防企业名称权的流失。
15、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对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规定范围内所享有的拥有、使用、转让的权利,以及在自己的名称专用权受到不法侵害时申请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权利。
16、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企业名称不但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而且负载了一个经营者管理水平的高低、资信状况的好坏、市场竞争能力的强弱等诸多生产经营信息。
17、《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18、企业名称权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它是法律授予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不仅是行使其他民事权利(如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一旦被他人侵犯(如盗用、假冒、擅自使用等)则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保护,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司法保护,请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从而转化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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