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优质企业培育成长机制
《若干措施》特别强调做优产业发展生态,提升企业发展质效。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全面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完善优质企业培育成长机制,推进“浙里企业培育”应用建设,深化“小升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培育,深入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力争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500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5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雄鹰企业20家。
维护产业链韧性和稳定。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产业链风险摸排,完善产业链备份系统,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扎实推进产业链治理现代化改革,构建“链长+链主+专精特新企业”的协同机制,统筹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引导企业积极“融链”、协同“强链”、精准“补链”、全力“稳链”。迭代推广“产业一链通”应用,加快推进15条标志性产业链全覆盖,提升产业链韧性、稳定和安全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力。
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充分发挥集群效应,助力企业高效发展。开展集群竞赛,积极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一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高质高效领域聚集,依法依规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助推浙江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芊诺
责编:汪黄任
审核:王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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