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在坚持以往原则的基础上,第七批集采的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首次引入“备供企业”机制,探索实现一省“双供”,即每个省份同时有一家主供企业与一家备供企业,为药品及时、稳定、顺畅的供应提供双重保障。
“一省‘双供’是本轮集采最大的一个突破,也是一个新的探索。”刘莹说,在集采药品正常落地情况下,某些省份因为报量等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暂时断供、市场缺货。一省“双供”极大地保障了医疗治疗的连续性,建立起药品替补阶梯,解决医院端、医疗端的用药问题。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组织七批药品集采,涉及294种药品,涵盖化学药和生物药两大领域。常峰认为,在保障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的同时,集采能够“挤掉虚高的价格水分”,有效减轻民众看病就医负担,显著提高用药可及性。“这项工作一直在向着更规范、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这位专家介绍说,从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开始,选区的市场份额分配方式被固定下来,但没有明确规定断供后的备供机制,致使出现断供情况后需要重新选择替补企业。此次一省“双供”将市场供应需求考虑得更加完善。
此外,本次集采引入的“品间熔断”机制解决了以往价差过大的问题,在规则设计中纳入价差因素的考量,旨在减少各省价格差异,防止企业围标串标。信用评价制度的再升级,也增强了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使国家集采的流程、体系更加规范、完善。
“这些都体现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向着纵深方向发展,”常峰对记者说,“改革还在大步跨进,常态化规范化的带量采购也将持续深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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