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21个集体7名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2023-04-21 09:16:27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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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丽娜

本报讯(记者孙丽娜)近日,共青团中央决定,对全国685个团组织、481名(含追授1名)团员、342名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其中,税务系统21个基层团组织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7名基层税务干部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以下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的5个基层团委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团委、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团委、江苏省镇江市税务局团委、四川省通江县税务局团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税务局团委。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16个基层团组织为:河北省隆化县税务局团总支、山西省垣曲县税务局团支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团支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税务局团总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团总支、浙江省遂昌县税务局团总支、江西省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团支部、青岛市税务局机关第二团支部、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团支部、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税务局团支部、广东省中山市税务局小榄税务分局团支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税务局团支部、贵州省清镇市税务局团支部、陕西省城固县税务局团支部、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税务局团支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税务局团支部。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的3名基层干部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税务局行政执法员李璐璐、湖南省平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行政执法员魏跨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行政执法员黄庆峰。

税务系统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4名基层干部为:辽宁省锦州市税务系统团委书记韩芳琪、江苏省连云港市税务局机关团委书记葛嫣婷、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团工委书记次仁顿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税务局团支部书记叶丽娜·叶尔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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