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同类型的股票享有同样的权力。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有条件的,是建立在“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基础上的,抽去了基础性的条件,同股同权就变了味。所以这里的同股同权是一种准则,我国《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股同权有什么弊端
在中国,由于股市起步才三十年左右,还存在一些非流通股,等到所有的股票都全部上市流通,那时候才能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当然,由于股民买入的时间有差异,不可能成本都完全相同,因此受益也会出现差别,但是这个差别是建立在同一时间内同股同价的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的A股市场中,发行股票有两个价格,一个是流通股,一个是非流通股,而非流通股的成本都是低于流通股的,流通股一般都是通过高溢价来进行发行,所以流通股就这样为非流通股增加了价值,很多时候甚至都是成倍的增加,这种方式在现在来说已经违法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一点对于非流通股东来说,是天大的好事,而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则有失公平。
因此,同股同权就是在同一时间内,比如发行的时候,所有人全都是同股同价,没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之说,所以,同股同权必须建立在同次发行的基础之上,也就是每股发行的时候条件和价格都需要相同,不管是大股东认购也好,还是小散户认购也罢,每股都应该支付相同价额基础之上,如果去掉了基础性的条件,那同股同权也就变质了。
但是,目前在我国的A股市场中存在这一种怪相,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成本基本上都一样,他们也都享受着流通股的同等权利,因为同次发行的股票和价格在同股同权的条件下应该是相同的,那么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个基础条件去掉之后,就形成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A股和B股以及H股的股权割裂,这是目前同股同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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