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历史或政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制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要求者,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对于投档到上海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不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若体检受限、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达要求或不愿意调整到高收费专业等不满足专业录取要求的,可能会被学校退档;其他的考生,学校将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四)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上海大学各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公告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油画、版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的上海市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以上(含300分)。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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