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市科委介绍,为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对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解绑”,《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4月19日印发。有哪些具体举措?一起来看↓
《若干意见》图解
《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当前上海正全力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G60科创走廊、环上大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加速崛起。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正在激情创新创业。
为了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上海出台《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
第一,着力突出政策的系统性。由过往的点上突破,以破为主,更加注重系统推进、破立结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政策举措的统筹协调。例如进一步健全各类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机制,把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有机结合,突出分类评价,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引导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人才评价导向。再比如对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建立长周期的综合评价机制,以企业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核对象,不再对单个项目的盈利亏损进行评价。
第二,注重突出政策的可操作性。着力提升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在实践中可操作可落地。比如说针对以往高校院所技术类无形资产不好管理,不好评价的情况,实行单列管理,在资产评估、入账、考核、处置等方面,开展符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创新改革。我们还将持续优化“揭榜挂帅”等项目的遴选方式,以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为导向,谁能干谁来干,而且要采用“赛马制”“里程碑式”资助方式,优化项目的投入机制和支持方式。
第三,以政策的获得感为导向。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广大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的重点环节,着力打通裉节问题,提升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推进科研人员的减负行动,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允许项目结余资金到期后不收回,可以继续用于后续的科研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Copyright 2015-2022 财务报告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2018864号-19 联系邮箱:29 13 23 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