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聚焦:2023吴江区教资认定公告原文

2023-04-14 21:07:15 来源:本地宝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2003年6月14日之前测试获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期为5年,2003年6月15日之后测试获得的普通话证书不设有效期。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医院出具的附加化验单等佐证材料需与体检表装订在一起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预约并完成体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

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请自行联系当时组织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请至吴江区教师发展中心(鲈乡北路419号)5号楼三楼5305室开具,时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联系电话:0512-60903712。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并粘贴在照片粘贴页中,照片粘贴页详见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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